根据市财政局《关于批复下达2017年度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》(卫财发[2017]6号)文件精神,现就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。 一、 单位基本概况及职能 (一)部门机构设置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公证处成立于2006年,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,属中卫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(为中卫市财政二级预算事业单位)内设公证业务大厅、谈话室、办公室、财务室、档案室。 2016年底本单位人员编制3人,在编干部职工3人,实有人员12人,退休3人。 1、办理中卫市各种公证业务; 2、办理中卫市司法局安排的其他工作。 二、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,预算总额为37.97万元,其中: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.97万元。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.97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37.97万元,包括人员支出26.97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.08万元,基本公用支出2.92万元;。 三、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本年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, 四、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情况 安排公务运行费用0万元,在占人每年0万元基础上,依 (一)因公出国(境)预算。我单位不存在因公出国(境)的情况,此项预算无。 (二)公务接待经费预算0.05万元。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业务指导和督查费用。 (三)其他公务运行费用预算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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